为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,根据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的规定,州工商局在全州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工作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,州工商局形式审查,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,恩施日报公示等程序,我公司“连乡”及“土家传方”商标被认定为“恩施州知名商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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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,根据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的规定,州工商局在全州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工作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,州工商局形式审查,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,恩施日报公示等程序,我公司“连乡”及“土家传方”商标被认定为“恩施州知名商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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